上庭注意事项

1)找对律师, 找对教会, 找对证人
2)极力主张备齐下列四种文件~
a.生命河灵粮堂受洗证 (甚至在他处曾经受过洗, 也极力建议在本教会再洗一次; 因为在法庭上会加分的)◦
b.生命河灵粮堂活动证明
c.和林牧师单独合照的照片
d.证人开具的证人信
3)证明纽约州居民有关文件(方可上纽约州的移民法庭) ~例如: 纽约地址, 纽约驾驶执照, 报纽约州税, 信用报告(地址), 银行月报表和信用卡消费状况….等等◦
4)不要在上庭前一年内结婚, 避免法官刁难 (怀疑对方搭便车)
5)如果已婚~
a.案子是夫妇联名, 两个人都务必要有教会受洗证明
b.如果案子只是单方申请; 另一半也最好也要受洗 (容易加分; 因为神视夫妻为一体, 恐怕灵界有破口, 在法庭上会被刁难)◦
6)每年都要报税, 甚至刚下飞机的第一年, 时间短, 收入不多, 只有小费也要报税, 因为法官在乎你是否是守法的“良民”◦
7)证人的证明信, 最好要找公证官公证, 庭上容易加分◦
8)法院规定: 最迟出庭前30天, 律师要将所有补交文建上缴 (最好50天左右就备齐所有材料)◦
9)自去年2018年开始, 上庭务必要有证人出庭作证, 否则, 重则输掉案子, 轻则延庭◦
10)教会属“非营利机构”, 只负责传福音, 故此, 教会不会指派证人, 必须自己去寻找 & 连络证人◦
11)法院假设证人是与你相熟之人, 应该无条件为你上庭作证, 帮你加分;不可以事先硬性规定收费, 没有任何利益交换, 否则教会及证人都会上移民局的黑名单◦
12)一旦政庇通过(拿到A5卡), 弟兄姊妹甘心乐意给证人的爱心奉献或给车马费, 法院就没问题.
13)不要轻易答应接受A10卡, 其正式名称“暂缓递解”, 等于半个递解令, 将来法令随时改, 你就得随时被递解, A10并非大家平常所认知的永久居留(可以居留美国, 只要不出境, 福利照领) ◦
14)出庭当天一定要准时到达 , 任何一个人 (检控官, 翻译官, 律师, 证人… 等等) 迟到都会被延庭, 短则两,三年, 长则四年◦
15)法庭只提供: 温州, 福州, 普通话的翻译官, 千万不要临时要求上海话…等等, 一定会当场被延庭◦
16)由于翻译官程度参差不齐, 在庭上尽量用浅显的白话文, 简单扼要,直接了当回答, 让翻译官易懂, 易翻.
17)我们的焦点: 永远是拿到A5卡(正式工作许可, 满一年可以申请永久绿卡, 再满四年, 就可以申请公民◦